海南未来扶贫总体目标:到2020年末,全面完成600个贫困行政村和150个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稳步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即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到2015年的目标:
———完成300个贫困行政村和150个特困自然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0万亩。
———确保每个贫困户至少有一项增收项目或有一人外出务工就业。
———解决3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解决贫困地区农村用电问题,实现户户通电。
———新建和改建通村道路、村内道路900公里。
———完成1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1.2万户库区移民危房改造。
———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6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实行免费职业教育。
———新建和改善贫困县(市)村级卫生室773个,改扩建卫生服务中心(站)48个,改扩建乡镇卫生院25945平方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
———贫困地区基本建立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
———贫困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五保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重点县(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千分之九以内,妇女总和生育率控制在1.8左右。
———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实现《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制定的目标。
到2020年的目标:
———全部完成贫困行政村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比例提高到65.9%。
———构建冬季菜篮子、热带水果、天然橡胶、南繁育制种、畜产品出岛出口、热带观光休闲农业、农产品深加工等特色支柱产业体系。
———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和自来水普及率进一步提高,争取实现全省贫困村庄村村通自来水。
———在户户通电基础上,提高用电保障和服务水平。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覆盖的村庄,力争实现通村道路水泥化。
———贫困地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学前一年、三年的毛入园率分别达到95%和7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远程教育和社区教育。
———健全医疗保障制度,降低疾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逐步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力争新农合实行省级统筹,确保贫困地区群众获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均等。
———健全完善贫困地区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农村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重点县(市)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实现人口均衡发展。
———自然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林业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和林业发展现代化。
扶贫开发工作的对象与重点:
(一)范围和对象。根据我省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状况,决定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650元作为本省新的扶贫标准。今后根据年度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变化情况,由省扶贫办会同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进行当年扶贫标准调整。扶贫标准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人口为扶贫工作主要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口为优先扶持对象。
(二)重点县(市)和重点区域。根据国家确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原则,结合海南原有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的人均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和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两个主要指标衡量,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临高县和五指山市。同时确定三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区域: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中部少数民族地区、西部干旱地区和北部火山岩地区三个片区。
(三)重点村庄。根据我省实际,确定全省600个贫困行政村,150个特困自然村为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加快区域发展。
实施专项扶贫,加快区域发展
(一)实施整村推进。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下而上制定整村推进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县(市)政府应以规划为平台,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加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村饮水、供电、道路、沼气、住房、通讯和环境改善“七到农家”工程,建设公益设施较为完善的农村社区,改善村容村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贫困村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实行整乡推进、连片开发。
(二)实施产业扶贫。依托当地优势资源和区域特色主导产业的开发,大力发展贫困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技术协会,对贫困村建立和贫困户加入农村合作组织给予特殊扶持。发挥各种合作组织、扶贫龙头企业、致富带头人、经纪人等在带动贫困农户和协调企业方面的纽带聚合作用,促进企业和贫困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切实解决贫困农户发展产业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信息的难题,实现共同发展。
(三)实施以工代赈。加强扶贫地区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乡村公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实施以工代赈,积极为贫困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四)实施搬迁扶贫。对基本丧失生存条件、资源负载过重、发展空间狭小等就地难以持续解决温饱问题的地区,在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和保障其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前提下,采取就近、小规模集中和插花安置的方式实行搬迁扶贫,改善贫困群众的发展环境和条件,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
(五)加强老区建设。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整村推进试点工作。整合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资金支持老区建设,到2015年完成1000个老区村道硬化建设,基本解决老区村庄安全饮水及“三电”问题,到2020年老区生产生活设施明显改善。
(六)开展扶贫试点。创新扶贫开发机制,积极开展扶贫开发与灾后恢复重建及其他特殊困难区域和群体扶贫试点,扩大互助资金、连片开发和科技扶贫等试点。
加强行业扶贫,落实部门责任
(一)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农业、林业、渔业等部门要加强农、林、牧、渔产业的指导,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和完善海南特色的冬季瓜菜、热带水果、南药、天然橡胶、南繁育制种、畜产品出岛出口、热带观光休闲农业基地。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积极组织农户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形成“一品一会”、“一业一会”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
(二)大力发展科技扶贫。科技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增加科技扶贫投入,创新科技扶贫机制和手段,促进先进实用技术进村入户。继续办好科技“110”活动,解决农民群众生产中技术难题。在贫困村广泛开展科技培训和科技普及,培养一批科技致富的带头人,让贫困农户能够掌握一至二项先进实用技术。加强科技扶贫示范村建设,通过科技投入,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培育特色增收产业。
(三)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加快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扶持贫困地区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思源学校建设要向贫困地区倾斜,逐步提高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现中等职业免费教育,在有条件的市县开展普通高中免费教育试点;加强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统筹,促进农科教相结合,增强农民掌握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
(四)完善医疗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以市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级和卫生室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医疗与康复服务设施条件,提高乡村医生的公共服务补助标准。加大对地方病和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控,加强贫困地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继续组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开展诊疗服务、临床教学、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
(五)大力开展水利扶贫。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水利扶贫工作力度,优先安排项目,扶持贫困地区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小微型水利设施、节水灌溉设施等民生水利建设。
(六)积极实施就业扶贫。充分利用我省现有教育条件,举办职业教育和各种类型的技能培训班,加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力度。通过对口培训、定向定点招工、发展二三产业等形式安排就业。到2020年,贫困家庭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和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普遍接受一项以上职业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获得职业技能证书,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子女接受中等以上职业教育,力争每个贫困家庭有一名获得职业技能证书和受过中等以上职业教育的成员转移就业。
(七)加快贫困地区道路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采取倾斜优惠措施,加快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通行政村道路建设、渡口码头改造建设、渡改桥建设和乡镇客运站建设。凡符合省、市县交通规划,符合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投资计划。
(八)大力开展电力扶贫。电力部门要加大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在具备条件的村寨开展电力普遍服务,实现户户通电。对不适合通过工程措施实现通电的地方,要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或采购新能源,逐步实现分户用电。实行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提高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用电保障水平。
(九)健全金融扶持体系。建立健全贫困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激励政策,贯彻落实海南省农民小额贷款财政贴息和奖补实施办法,保证财政贴息和奖励补贴资金及时拔付。省农信联社要逐年扩大信贷规模。鼓励农业银行等商业银行加大支持“三农”力度,支持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小额信贷贴息和设立专项担保基金。积极推进金融部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建立授信机制。积极探讨发展特色农业保险,建立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十)推进土地整治开发。国土资源及农业综合开发部门要加强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工作,推进中小田洋、中低产田改造,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十一)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工业和信息化、文化广电、通信管理等部门要加快贫困村通信及信息化进程,扎实推进贫困村通广播电视、电话、互联网工程建设,加强贫困村信息服务的普及推广,开发贴近农民需求的信息内容和信息产品,推进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融合。
(十二)加快发展文化广电事业。文化广电部门要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强贫困村广播电视覆盖和电影放映工作。逐步使农村特别是贫困村群众能收看到多套广播电视节目和多题材、多类型、高质量的电影节目。加快构建以市县为中心、乡镇为基础、覆盖农户的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户户通。
(十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民政、财政、卫生部门要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水平,切实保障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常年困难农村人口的基本生活,实现应保尽保。健全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大病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农村居民病有所医,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部门要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进度,加快贫困地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和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及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等政策,解决广大老年人养老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做好村庄规划,优化居民点布局,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改善保障贫困农户住房。
(十四)加强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鼓励加快贫困地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大力发展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和标准化养殖。实施清洁工程,推广应用沼气,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工作步伐,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农村美化、绿化、亮化工程。防灾减灾协调部门要加强防灾减灾预防体系建设,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易发区内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林业部门要加强贫困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严禁破坏热带天然林,保护生态环境。要通过发展森林旅游产业、花卉和种苗产业、木材加工业、林下经济产业等十大林业产业,促进贫困地区农村产业结构向科学化、立体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十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要以提高农民素质为目标,以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营造新环境,建设新文化,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星级文明户、文明信用户、文明小城镇活动;深化以城带乡、城乡共建、连片创建、结对创建等活动;积极探索精神文明建设和扶贫开发相结合的途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