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关键时期。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村居民增收目标,千方百计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农村居民收入逐年增长,生活质量不断改善。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20.3元,比2005年增长100.2%(以下数据对比基期均为2005年),年均增速达14.9%。
一、农村居民收入基本情况
(一)收入的阶段性特征
1.绝对值稳步增加。从收入绝对值变化情况看,呈现出稳步增加趋势。
2.增加额略有起伏。从各年增加额看,增加额最多的是2010年,达1244.8元,增加额最低是2006年为398.3元,整体呈现稳步增加,略有起伏的态势。
3.增幅趋势向上。从各年增幅看,除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增幅出现波动,整体呈现出增幅向上趋势。
4.四项收入全面增长。从收入的四项构成看,各项指标均呈现大幅度增长态势,其中转移性收入增长幅度最快,达3.1倍,年均增速度为32.6%,比最慢的家庭经营收入高19.7个百分点。
全市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
指标 | 2010年 | 2005年 | 增减(%) | 年均增速 (%) |
全年人均纯收入(元) | 8020.3 | 4006.4 | 100.2 | 14.9 |
(一)工资性收入 | 1743.5 | 761.1 | 129.0 | 18.0 |
(二)家庭经营收入 | 5325.0 | 2903.4 | 83.4 | 12.9 |
(三)财产性收入 | 425.2 | 213.3 | 99.3 | 14.8 |
(四)转移性收入 | 526.6 | 128.7 | 309.2 | 32.6 |
5.收入结构逐步优化。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在全市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家庭经营收入在全部纯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2005年至2010年,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分别为72.5%、72.4%、70.9%、68.0%、66.9%和66.4%,六年间下降了6.1个百分点。二是家庭经营收入中非农产业比重上升。2005年为8.5%,2010年上升到8.6%,上升了0.1个百分点。
全市农村居民收入构成情况
指标 | 2010年(%) | 2005年(%) | ±% |
全年人均纯收入 | 100.0 | 100.0 | - |
(一)工资性收入 | 21.7 | 19.0 | 2.7 |
(二)家庭经营收入 | 66.4 | 72.5 | -6.1 |
(三)财产性收入 | 5.3 | 5.3 | 0 |
(四)转移性收入 | 6.6 | 3.2 | 3.4 |
(二)区域数据对比分析
1.与全国和全省收入对比
“十一五”时期,全国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81.8%,全省为92.8%,全市为100.2%,哈尔滨市比全国和全省分别高18.4、7.4个百分点。
2.与副省级城市收入对比
从“十一五”时期收入情况看,哈尔滨市收入增幅在十四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三位为100.2%,比居首位的西安低23.8个百分点,比居末位的长春高40.8个百分点。
2005-2010年副省级城市农村居民纯收入对比
单位:元、%
城市 | 2010年 | 2005年 | 增幅 |
西安 | 7750 | 3460 | 124.0 |
大连 | 12317 | 5903 | 108.7 |
哈尔滨 | 8020 | 4006 | 100.2 |
沈阳 | 10022 | 5050 | 98.5 |
武汉 | 8295 | 4341 | 91.1 |
济南 | 8903 | 4812 | 85.0 |
成都 | 8205 | 4485 | 82.9 |
宁波 | 14261 | 7810 | 82.6 |
青岛 | 10550 | 5806 | 81.7 |
广州 | 12676 | 7080 | 79.0 |
南京 | 11128 | 6225 | 78.8 |
杭州 | 13186 | 7655 | 72.3 |
厦门 | 10033 | 6230 | 61.0 |
长春 | 6665 | 4180 | 59.4 |
3.城乡收入对比
“十一五”时期哈尔滨市城市和农村居民收入实现同步增长,收入差距比由2005年的1:2.51缩小到2010的1:2.19,但绝对额却从6059元扩大到9537元。
二、农村居民增收因素分析
(一)工资性收入是增收的重要动力
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新农村建设全面开展。随着农村居民外出从业人数的增加,人均工资性收入得到快速增长,由2005年的761.1元增加到2010年的1743.5元,增长1.3倍,年均递增18.0%。工资性收入增长对纯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4.5%。工资性收入占全部纯收入的比重由19.0%上升为21.7%,成为农村居民增收的重要推动力。从各项收入构成看:
1.县域经济的发展,助推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农村居民在非企业组织中人均劳动收入为194.0元,比2005年增长66.4%。其中:乡村干部收入99.5元,增长33.9%;乡村教师收入83.8元,增长1.2倍;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收入10.7元,增长1.4倍。
2.招商引资、小城镇建设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稳步增长。2010年,农村居民在本乡地域人均劳动收入为725.0元,增长1.1倍。其中:在企业中劳动得到的收入331.1元,增长57.1%;在国家投资基建项目中得到的收入7.4元,增长2.1倍;提供其他劳务收入386.5元,增长2.1倍。
3.措施得力,带动外出务工收入稳步增长。由于各级政府加大了农民工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力度,加之北京保安、天津物流、哈市家政等劳务输出品牌的树立,带动了农村居民外出务工收入的增加。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为824.5元,增长1.7倍。其中:在乡外县内从业收入326.0元,增长2.0倍;在县外省内从业收入397.0元,增长1.6倍;在省外国内从业的收入60.3元,增长2.2倍;在国外从业收入41.2元,增长41.6%。
(二)家庭经营是增收的主要渠道
1.一产收入快速增长。“十一五”时期,全市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政策,坚持走“优化结构、提高单产、改善品质、降低成本、转化增值”的路子,确保粮食稳产增产;突出“良种繁育、规模饲养、疫病防治”三大重点,大力发展精品畜牧业。在农产品产量增加和价格上涨的双重作用推动下,农村居民第一产业收入快速增长,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农业收入4209.4元,比2005年增长85.6%;牧业收入648.6元,增长69.0%;林业和渔业收入9.5元,增长93.9%。
2.二、三产业增收加快。城乡一体化和小城镇建设为二、三产业收入快速增长注入了动力。2010年,农村居民从第二产业得到收入79.5元,比2005年增长86.6%。其中:工业收入25.7元,增长77.2%;建筑业收入53.8元,增长90.8%。从第三产业得到收入377.9元,增长85.0%。其中:交通运输邮电业收入238.0元,增长99.5%;批发贸易饮食业收入64.6元,增长79.9%;社会服务业收入27.4元,增长95.7%;文教卫生业收入15.4元,增长2.9倍;其他行业收入32.5元,增长4.5%。
(三)财产性收入是增收的一大亮点
土地经营模式的多元化发展,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的不断增加,以及农业机械化和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在收入中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并成为增收的亮点。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达425.2元,比2005年增长99.3%。其中: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58.6元,增长1.8倍;租金(含农业机械)收入48.7元,增长3.6倍;利息收入10.9元,增长4.5倍。
(四)转移性收入是增收的重要支撑
2010年,人均转移性收入为526.6元,比2005年增长3.1倍。其中:家庭非常住人口寄回和带回收入增长1.4倍;城市亲友赠送收入增长85.3%;离退休金及养老金增长5倍;报销医疗费增长10.4倍;其他转移性收入增长4.1倍。其他转移性收入中,粮食直接补贴收入增长3.9倍;良种补贴(粮食种植)收入增长2.6倍。
三、农村居民增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低收入户有待进一步扶持
全市农村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是通过平均数表现出来的,但高低收入差距过大问题值得重点关注。2010年全市农村居民高低收入差距达到5.5:1,基尼系数达0.39。低收入户中有很大部分是生产结构单一的纯农户,由于自然资源的制约和农副产品价格大幅度波动,以及家庭生产条件薄弱等多种因素影响,大多数以农业为主的家庭增收困难,成为农村中的弱势群体。
(二)地区之间有待进一步平衡发展
“十一五”时期,各区、县(市)把支持农村、发展农业、关心农民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力度,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从收入变化情况看,地区差距依然较大。2005年最低木兰县人均收入为3251元与最高的南岗区收入差距比为1:1.6,2010年最低的木兰县人均收入为6363元与最高的尚志市收入差距比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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