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  星期五 行业新闻:
·海南省人民政府 · 商务部投资促进局 · 中国投资指南 · 国家级开发区 English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这里是第一场图片

    这里是第一张图片这里是第一张图片

  • 这里是第二张图片

    这里是第二张图片这里是第二张图片

  • 这里是第三张图片

    这里是第三张图片这里是第三张图片

  • 这里是第一场图片

    这里是第四张图片这里是第四张图片

< >
宏观经济 国际旅游岛 发展规划 市县经济 投资世界 投资统计 项目设计
政策法规 展会论坛 政府项目 项目申报 重点项目 经典投资 项目推介
百强企业 龙头企业 中小企业 行业精英 产业园区 产业合作 招商引资
名牌产品 驰名商标 产品营销 商品流通 贸易促进 市场建设 产品展厅
金融担保 股票证券 基金债券 风险私募 并购直投 公司上市 股权融资
航天生物 能源制造 医药食品 工业信息 农林牧渔 文卫体教 研发合作
高球飞行 邮轮游艇 房车摩艇 游船钓船 保健美容 艺术家具 供求信息
城市综合 工业仓储 居住地产 商业地产 养生度假 农庄温泉 开发销售
景点景区 乡镇名品 雨林湿地 江湖海岸 温泉矿泉 酒店餐饮 资金投向
一站服务 选址立项 报建办证 工程建设 招标投标 盘活资产 项目合作
海口 三亚 三沙 洋浦 琼海 儋州 澄迈 文昌 五指山 临高 定安 昌江 琼中 屯昌 陵水 东方 保亭 乐东 万宁 农垦 白沙县
 投资导航
 
 
 
 
 
 
 
  高级检索
站内搜索:
选择栏目:
  会员企业
  热点资讯
  国家级开发区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投资导航>>宏观经济>>住建部:违法转租公租房最高可罚3万
住建部:违法转租公租房最高可罚3万

海南投资指南网 发布时间:2012-09-09 15:55:04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admin
    本报讯(记者孙雪梅)从昨天开始,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当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要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

    根据《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承租人具有3种情形,将退出公租房。其一为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办法》中还明确,一旦承租人因违反合同和相关规则,须退回公租房的,除了退回公租房以外,还将被要求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马常艳)

相关新闻:
· 上半年海南外贸进出口增速全国第二 进出口值连续8个季度保持增长2022-7-23
· 经济持续稳定恢复,运行质量进一步提升 前三季度海南GDP同比增长12.8%2021-10-24
· 我省前5个月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46.6%2020-6-12
· 前5月我省离岸贸易总额超9145万美元2020-6-12
· 自1991年成立以来,始终坚守科技创新发展的阵地,在多项工作上有新突破新作为 海口国家高新区:产业升级核心区 科技创新未来城2019-9-4
· 截至9月末 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870亿美元2018-10-8
· 沈晓明在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上强调 要与企业家交朋友 知企业冷暖排企业忧难2018-10-8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2018-4-18
中国政府网
国家发改委
国家住建部
国土资源部
科学技术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农业部
国家铁道部
国家商务部
新华通讯社
新华通讯社
中央电视台
人民日报社
中国新闻社
中国建设报
中国环境报
中国能源报
中国旅游报
中国煤炭报
中国信息报
经济日报社
人民铁道报
南方日报社
人民政协报
中国改革报
中国石油报
中国冶金报
中国石化报
中国交通报
东方电视台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版权所有 海南省投资指南网 Copyright @2012-2013 All Servered.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贸路国贸大厦A座1305室 电话:15289878589 EMAIL:2323754408@qq.com
备案编号:琼ICP备11000544 技术支持:海南慧创网络